2017年11月23日 09:16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要求,國務院僑辦對1978年以來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清理,以國務院僑辦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廢止34件,失效39件,繼續有效55件,適時修訂2件。以國務院僑辦秘書行政司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3件。
具體清理情況如下:
二、以國務院僑辦秘書行政司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繼續有效的文件(3件)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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