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12日 11:38 來源:國僑辦網站
一、展演時間、地點
2016年11月9日-11月12日
深圳華夏藝術中心劇場
二、報名資格
海外華僑華人舞蹈從業者及愛好者均可報名參加。
三、展演作品類別
以中國民族民間舞和中國古典舞為主,其他舞蹈種類參演應表現中國及中華文化題材。作品原創與改編均可,鼓勵原創及群舞作品。
四、參演組別及數量
1、組別:分為獨(雙人、三人)舞和群舞兩大組別。(獨舞、雙人舞、三人舞作品時間不超過5分鐘;群舞作品時間不超過6分鐘,演員不超過18人)。
2、各組別報名作品不限數量,經評審后前來深圳參加展演的節目總數不超過50個(約200人)。
五、獎項設置
每組別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各3名,優秀表演獎若干名。
六、展演安排
展演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1.海外初選(即日起至9月15日):由駐外使(領)館推薦當地華人文化社團作為承辦單位,組織舞蹈展演的海外初選(已掛牌成立的華星藝術團地區,由華星藝術團作為賽事組織單位)。各承辦單位將推薦的優秀舞蹈節目視頻刻錄光盤并填寫報名表報送展演組委會(深圳華夏藝術中心)。每張光盤只錄制一個參賽節目,光盤上注明作品名稱。展演視頻要求:帶妝,著演出服,不要求燈光、背景等舞美設置。單雙三組節目須提供演員個人照,群舞組節目須提供集體照。
2.專家評審(9月15日—9月30日):組織專家小組集中評審各地推薦節目,于9月30日前公告入選展演的節目,并通知入選單位及個人。
3.展演(11月9日—11月12日):參加展演的舞蹈隊在深圳集合,展演以現場表演、專家點評、優秀節目匯演的方式進行。初步日程安排如下:
11月9日: 報到,排練
11月10日: 全天排練,第一場展演
11月11日: 全天排練,第二場展演
11月12日: 優秀節目集萃匯演晚會
11月13日: 送行
七、宣傳
1、 自展演通知下發之日起,鼓勵各地承辦單位在當地媒體開展宣傳推廣;
2、 十月中旬,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
3、 在深圳舉行展演期間,邀請國內媒體進行采訪報道;
4、 深圳電視臺《第一現場》跟蹤報道;
5、 展演結束后,安排有關媒體對優秀參演人員作專訪。
八、費用
參加展演的演職人員國際差旅費用自理,參演服裝自備,在深圳期間的食宿交通由主辦方安排。每支參演隊伍除演員外,限專職領隊一人,其他人員行程食宿自行安排。
九、聯系方式
請向各有關駐外使領館咨詢。
國務院僑辦宣傳司
2016年8月9日